涉外离婚管辖权异议/司法管辖权异议之诉,我们又一胜诉的经典案例(同样的案情,不管我们代表哪一方/正反方,我们都有胜诉的案例):1.对方在国内起诉离婚且已经立案,但我们主张双方的离婚案应该由加拿大的法院管辖,国内法院在对方已正式立案的情况下支持了我们的诉求、最终驳回了对方国内的起诉;2.同样的案情,在其它涉外离婚案中,我们代理要求在国内起诉的一方、对方在国外已经起诉,我们也能争取到国外的法院驳回对方在国内的起诉同时争取到国内的法院继续审理国内的起诉;3.涉外离婚,在国内和国外都有管辖权的情况,能不能打赢管辖权异议的官司,完全是看双方律师的专业度和法院的自由裁量。然而普通客户选律师只看表面的因素(例如所谓的知名度/粉丝的数量、资历、头衔和社会地位甚至是律所规模)、不看律师的案例(离婚案又是不公开上网的),更不清楚婚姻家事案可左可右的空间有多大(普通的律师和法官尚且不能深刻理解到这一点,就算是我自己带出来的团队律师、我常常向ta们强调这一点,ta们偶尔特别是在早期还会陷入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误区,不能深刻理解到离婚诉讼没有百分百一定能行或者不行的诉求/逻辑)。
国汇策略-国汇策略官网-网络配资门户-配资网站开户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