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朝阳凌凤大桥附近发生的一起“暴走团占道阻车”事件持续引发热议。一段网络视频显示,7月15日晚,约120名身着统一红色服装的徒步队员在景区非机动车道上列队时,与两辆闪灯的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形成对峙。尽管特种车辆试图缓慢通行,队伍却未主动让行,双方僵持近两分钟后,最终以救护车侧移腾出空间收场。
面对舆论质疑,涉事暴走团群主于18日回应称,公众误解的核心在于特种车辆的“任务性质”。他强调,当时消防车与救护车实际处于“备勤状态”,是为当地“凌河之夏”活动做安全保障准备,并非执行紧急救援任务。而队伍所在的凌凤大桥路段属于大凌河景区内部的非机动车道,百余人聚集时若贸然分散避让,反易引发碰撞风险。因此,暴走团群主解释说:“就一分钟时间,想让队员先过去,本质是为安全考虑。”他还补充说,团队绝非漠视生命,“若真遇落水或火情,别说让路,我们立刻解散帮忙都是应该的,老百姓都懂这道理”。
然而,这一解释未能平息争议。许多网友指出,仅凭车灯闪烁无法判断是否紧急任务,且特种车辆随时可能转为应急状态,“备勤差一分钟,火场就多十分危险”。更有人质疑群主逻辑:“怕人碰车不让路?那占五分之四路面的队伍本身是否合规?”部分激烈评论甚至呼吁“停发退休金促守法”。
从法律层面来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消防车、救护车仅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若仅为执勤或备勤,则需按第36条“分道通行”原则处理——即事发景区非机动车道上,机动车应礼让行人。但有律师也警示,若因避让不足延误真实救援,涉事者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此前就有暴走团因阻碍急救致人死亡而承担刑责的案例。
这只暴走团不是临时组建,而是长期发展。据景区工作人员透露,当地类似徒步团有7至8支,均为自发组建,且近十年未报备,日常统一着装,巡行7公里带状公园,背后疑似还有商业赞助支持。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多批健走团占道健走,一些车主被迫龟速“陪走”。
目前,朝阳市派出所已将事件定性为“个人素质问题”,拟对负责人批评教育。文明办亦表态记录在案并将跟进处理。景区管理中心则称考虑约谈涉事团体,但未回应长期放任未报备活动的管理责任。暴走团不仅仅出现在一个市,或许可以借此机会规范暴走团的行为。支持老年人锻炼身体的同时,也需要遵守规则,避免成为社会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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